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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8-02-08 14:35:33

 

  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章制度、市政府规章草案。

  2.按照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及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统计调查活动。

  7.管理市属地方调查队,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收集、整理国际、省际及市际统计数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0.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信息、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市统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文件;负责统计资料管理。统一管理全市中央、省级及市级地方统计事业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承担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市属调查队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2.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

  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管理和协调全市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省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检查国家、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全市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全市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全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涉外统计调查活动;办理全市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工作。

  3.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及县域经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全市经济效益目标及县域经济考核工作,并对各地开展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检查,评估审核各地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数据及考核结果,对全市经济效益目标情况及效益状况实施监测。监测预警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协调管理局机关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统计分析资料的审核及全市统计系统分析报告的指导工作;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收集、整理和评估县(市、区)宏观统计数据;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信息新闻宣传。

  4.工业和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省工业和能源、资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及新型工业化进程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地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

  5.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7.人口社会和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8.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财务状况统计;组织实施全市交通、邮政、电信业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有关规定设置。

  所属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企业调查队、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国情国力调查

  1.全力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及分布状况,客观反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效益;了解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摸清新兴产业基本情况;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和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制订“十四五”规划提供依据。

  2.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收尾工作。今年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运用,普查资料和年鉴的印刷,总结表彰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

  1.稳妥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建立以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基准、统一核算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的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夯实统一核算资料来源,实现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与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总量、速度及行业数据的有效衔接;继续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做好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和项目相结合方式按月入库;积极对接国家、省统计局部署,结合荆门实际,研究探索新经济统计方式方法。

  2.巩固拓展统计生产方式变革成果。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做好维护更新,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准确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认真总结“企业一套表”运行经验和不足,改进管理方法,确保已纳入的专业运行稳定,新纳入的专业顺利并轨;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管理,做好工业、贸易、农村、社科等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3.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协调督办,做好数据收集,扎实推进工作。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控

  1.严把调查单位审核关。严格按照资质标准对新增单位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按流程进行逐一对照验证,对资料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逐一实地调查,确保符合标准。。

  2.强化在线审核与实地核查。坚持抓好联网直报平台监测,做到即报、即审、即询、即改,将异常情况核实修正在数据上报阶段。坚持开展实地核查,采取集中核查与分专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项目,把握实情,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3.建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覆盖各专业、全流程的统计业务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严格实施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和核实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间、部门间数据的关联性、逻辑性评估。

  4.实行数据质量责任追究。把数据质量作为评价各地统计工作成效的最重要依据,完善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出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四)优化统计服务

  1.抓好资料编印。组建统计资料编辑部,强化对统计资料的修改、编印、校对;将近四年来全市统计分析报告中的精品编印成册,作为内部刊物交流学习;进一步改进《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增强实用性。

  2.强化统计监测。开展数据预测预警,以GDP为龙头,各专业统筹,建立完整的预测预判体系,提前对季度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预判。强化对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进程监测,提供详实可靠的监测数据。

  3.创新统计分析。一是实行市县联动。突出优势互补,建立市县联合调研、互相带动的机制,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二是实行集体攻关。组建团队,选取重大课题集体攻关,形成一批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有影响的统计产品。三是开展命题作业。分专题分析、进度分析进行命题作业,强化统计分析的执行力。

  4.抓好民意调查。周密组织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民意测评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围绕老百姓高度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及时反映民情民意。

  5.做好考核工作。严把质量关,科学做好市内各项考核工作,提高公正性。做好县域经济等重要考核的基础工作,强化统计支撑。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我局在职人数37人,其中行政在职18人,机关工勤在职2人(全额工勤1人,定额工勤1人),参公管理事业在职11人,非参公管理全额事业在职6人;退休19人;抚恤对象1人。

  (二)经费情况

  2018年预算合计739.31万元

  1.基本支出467.31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412.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2.03万元,津贴补贴140.46万元,奖金10.2万元,养老保险56.27万元,医疗保险23.69万元,住房公积金39.71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27万元(其中离退休公用部分1.44万元,抚恤金0.83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52.68万元(36人*13800元,小车30000万元*1辆);(4)无非税收入。

  2.项目经费272万元。(1)经常性专项统计业务费90万元;(2)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102万元;(3)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70万元;(4)统计信息化经费10万元。

  (三)收支增加变化情况

  预算内收支739.31万元,比上年721.21万元增加1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财政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其中:

  (1)公车购置费为零,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下降5.56%。

  4.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7.9万元,其中货物类22.3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手持数据采集设备等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工程类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化建设;服务类83.6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培训,年鉴、报表印刷和公务车运行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2.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公务用车运行、工会运行经费。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89.8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220平方米价值9万元;车辆1辆价值19.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1.19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90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70万元、第三次农业普查102万元、统计信息化1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
文件类型: .xls ec3d073752e033417be47e337fa6006f.xls (41.00 KB)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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